来源:咸林会计网 发布人:学林网 发稿日期:2023-08-26
咸林会计网讯 北京市财政局发布《关于开展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》。竞赛设置两个奖项,一等奖为答题成绩为100分的会计人员,视同完成会计人员当年继续教育90学分;二等奖为答题成绩为80-99分的会计人员,视同完成会计人员当年继续教育30学分。
通知称,为广泛宣传贯彻《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》(财会〔2023〕1号)精神,推动北京市会计工作更好地服务于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,进一步夯实财务人员职业道德,提高综合管理水平。经研究,决定开展“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知识竞赛”活动。
本次竞赛主办单位为北京市财政局。北京市会计人员均可参赛。参赛人员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及有效的身份证号码等信息。本次竞赛采用网上答题方式进行。参赛人员请直接扫描本通知的二维码进入竞赛系统。本次竞赛内容主要是《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》等相关财务知识。本次竞赛总分100分,共50道题。分数采用累计制,题型为单选题、多选题、判断题。单选20题,每题2分,多选10题,每题4分,判断20题,每题1分,答错不扣分,答题时间为40分钟。
本次竞赛网上答题时间为2023年8月25日至12月20日。
网上答题由电脑系统自动评分。此次竞赛设立一等奖、二等奖若干名。一等奖为答题成绩为100分的会计人员,视同完成会计人员当年继续教育90学分;二等奖为答题成绩为80-99分的会计人员,视同完成会计人员当年继续教育30学分;继续教育学分仅当年度有效,学分由主办方竞赛结束后上传,无需个人申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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